2021年安徽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41人公告

时间:2021-04-27 15:52:23 作者:事业编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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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41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在2021年度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在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于2021年4月23日起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流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8日17:00前将个人简历投递至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用邮箱:zzrsc@chzc.edu.cn,并按照“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格式命名标明应聘信息,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按照资格复审要求执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有党员要求的提供近6个月内的党组织盖章的关系证明(模板见附件4)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填写附件2:《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7:《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任职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将有关证书扫描并填写附件3。

报名材料须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具体格式要求参见报名材料示例(附件6)。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5月17日17:00前再次发送邮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符合条件的初审名单将于5月21日17:00之前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合计90元/人。其中,2021005岗位收取笔试考试费用45元/人。资格初审名单公布后3日内,将考试费用转入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行滁州城南支行)账户:34001735208053002204,同时将转账凭证电子版发至报名邮箱,按照岗位代码+姓名的格式命名。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将所须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与报名材料一同发送至报名邮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考试

报考2021005、2021012、2021013、2021014岗位的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如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招聘人数4:1比例的,须先进行笔试(须笔试岗位将于2021年5月21日前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如未达到4:1的,则免于笔试全部直接进入面试(须在达到开考比例的前提下)。

1、笔试

(1)笔试科目。2021005岗位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一科;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5(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08:30-10:00 《基础知识》

上午:10:30-12:00 《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滁州市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合成成绩为:2021005岗位笔试合成成绩为《基础知识》成绩;其他岗位的笔试合成成绩为《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50%。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须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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