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延边州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急需人才41人公告

时间:2021-05-31 15:47:26 作者:事业编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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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州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州直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的意见》、《延边州州直机关、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州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州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人才,计划招聘41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延边州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以5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1年延边州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2021年7月3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时 间:2021年6月9日至11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地 点: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三)报名要求

考生(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延边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考生本人近期红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JPG格式,U盘自备)。由委托代理人代为报名的,委托代理人需另携带委托书(附件4)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2021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现场填写《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名册》,经州征兵办审核通过后,录入考生本人信息。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6月15日至16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准考证发放地点同报名地点一致。

(六)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规定

1.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此次报考各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考延边州人才服务中心(单位代码30118)的日语翻译岗位(岗位代码01)和朝鲜语翻译岗位(岗位代码02)的考生,以州直事业编制身份派遣到“延边州东北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有限公司”工作,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工资待遇由“延边州东北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有限公司”确定并承担。服务期满后,本人根据自身发展意愿,可选择继续在“延边州东北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有限公司”工作,放弃事业单位编制;或选择解除与“延边州东北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有限公司”的聘用关系,回到州直事业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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