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四平市事业单位招考公告什么时候发布

时间:2020-12-09 13:57:30 作者:事业编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2021吉林省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告暂未发布,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查阅整合了历年吉林省四平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时间,其中2019年全年均有发布,2020年发布时间为7月下旬,预计2021年公告发布时间为上半年。具体内容详情可参考2020吉林四平市事业单位招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精神,现将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四平市直、铁东区、铁西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6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104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2:《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公开招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9日--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7月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认真落实《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涉及岗位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范围

此次设置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104个,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为: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

一是自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二是在择业期内处于待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状态,未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或聘用合同,或未与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人事)关系。三是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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